新版《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解读


RR 发布于 2025-07-22 / 4 阅读 / 0 评论 /
新版管理办法在评级指标、方法、加减分项、监管措施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细化,强化了全链条监管和信息共享。 新版《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与2016年版的主要异同如下:

新版管理办法在评级指标、方法、加减分项、监管措施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细化,强化了全链条监管和信息共享。

新版《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2016年版的主要异同如下:

主要相同点 

  • 评级目的和原则一致,均强调差异化监管、风险防控和合规经营。

  • 评级结果分为A、B、C、D、E五类11级,作为监管措施和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。

  • 评级结果仅限监管部门内部使用,不得用于商业宣传。

  • 评级频率为每年一次,评价期为上一年度,均要求支付机构提交自评报告。

主要不同点 

1. 评级指标体系优化 

  • 2016年版分为监管指标(如客户备付金管理、合规与风险防控、客户权益保护、系统安全性、反洗钱措施、持续发展能力)和自律管理指标。

  • 2025年修订稿将评级模块细化为七个:公司治理、业务规范、备付金管理、用户权益保护、系统安全、反洗钱措施、经营稳健性,并明确各模块分值(如业务规范25分、系统安全15分等),更突出公司治理和业务规范。​⁠

2. 评级方法与加减分项 

  • 新版明确了定量与定性指标的结合,细化了加分项(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、协助监管等,最高加5分)和减分项(如违规报送材料、为非法活动提供服务等,最高减15分),并规定了具体的计分标准和调整机制。​⁠

  • 旧版虽有奖惩项,但加减分项和标准不如新版具体、细致。

3. 监管措施更具针对性 

  • 新版对不同评级类别的监管措施进行了更细致的区分,特别是对C、D、E类机构,增加了监管谈话频次、执法检查、信息通报等措施,强化了对高风险机构的动态监管。

  • 对E类机构的认定标准更加严格,直接列明如提交虚假材料、违法犯罪、超范围经营等情形将被定为E类。​⁠

4. 信息共享与协同 

  • 新版强调与清算机构、行业协会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,推动全链条、全领域的风险管理和合规监督。

  • 旧版对信息共享机制的要求不够明确。

5. 自评和复评流程细化 

  • 新版明确了自评、初评、复评、异议处理等具体流程和时间节点,要求材料真实性声明,细化了材料报送和整改反馈要求。

  • 旧版流程相对简化,对材料要求和异议处理不如新版详细。

6. 法规衔接与适用对象 

  • 新版依据2023年出台的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》,与最新监管法规衔接,适用对象为设立满一年的支付机构。

  • 旧版依据2010年相关办法,部分内容已与现行监管要求脱节。

总结 

新版管理办法在评级体系、方法、监管措施、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,更加注重风险防控、合规经营和动态监管,提升了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。

FAQ

1. 新版管理办法与2016年版的主要区别有哪些?
新版管理办法在评级指标体系、方法、加减分项、监管措施和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细化,强化了全链条监管和信息共享,更加注重风险防控和合规经营。

2. 新版评级指标体系有哪些调整?
新版将评级模块细化为七个,包括公司治理、业务规范、备付金管理、用户权益保护、系统安全、反洗钱措施和经营稳健性,并明确各模块分值,更突出公司治理和业务规范。

3. 新版如何规定加分和减分项?
新版明确了定量与定性指标的结合,细化了加分项(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、协助监管等,最高加5分)和减分项(如违规报送材料、为非法活动提供服务等,最高减15分),并规定了具体计分标准和调整机制。

4. 对不同评级类别的监管措施有何变化?
新版对C、D、E类机构的监管措施更加细致,增加了监管谈话频次、执法检查和信息通报等措施,对高风险机构实施动态监管,对E类机构的认定标准也更加严格。

5. 新版管理办法的适用对象和法规依据是什么?
新版依据2023年出台的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》,适用对象为设立满一年的支付机构,更好地衔接了最新监管法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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